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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攀枝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6-06-11 17:31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基层治理法治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以法治方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经攀枝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联”)、攀枝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决定,设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围绕基础理论、制度机制、地方实践、特色领域四个方面,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要成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实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二、立项原则

课题申报应立足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四川省及攀枝花市实际,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力争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决策参考。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申请者可参考《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自行拟定具体题目。选题指南未涵盖,但符合本课题指导思想与研究范畴的选题,也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研究积累自主申报。优先资助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的项目。

三、项目数量与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课题立项5~8项,每项资助0.5万元。项目纳入攀枝花市社会科学2026年度规划项目管理。

四、申报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申报。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基层社会治理实务工作经验(如乡镇/街道、社区/村、政法单位、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且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位要求。

3.课题负责人最多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的申请。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或其他省(部)级、市(厅)级社科类课题立项,不得重复申报相同研究内容。

4.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

五、结项要求

(一)课题结项需提交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及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0%。另需提交专著或论文成果一项:专著须公开出版,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

(二)课题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攀枝花市社会科学2026年度规划项目‘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专项课题’资助(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且成果第二署名单位须标注为“攀枝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未按要求标注的不予认定为结项成果。

(三)由市社科联会同攀枝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结项评审,评审合格方可准予结项。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评审结果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

(四)课题结项后,市社科联、攀枝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将积极推进研究成果转化,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将形成《社科成果专报》,报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申报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

(三)课题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以申报材料寄达时间为准),由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注明:2026年度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件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10号,攀枝花学院法学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邮政编码:617000。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13698204579;电子邮箱: 4757360@qq.com。

附件:1.课题选题指南

2.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3.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攀枝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攀枝花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中心

(攀枝花学院法学院代章)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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